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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新特电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新特电气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谭勇、宗丽丽、李淑芹及宗宝峰计划在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71.08万股,占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42.16万股,占总股本的2%。此次减持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