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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
【*ST工智: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 *ST工智公告,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听证申请,以应对收到的《事先告知书》中的终止上市决定。若公司未按期参加听证,将被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公司参加听证但仍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所有信息以指定媒体披露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