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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适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功率充电应用城市与高速走廊
【四部门:适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功率充电应用城市与高速走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各地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积极会同能源、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合力开展规划编制,细化政策落实措施。国家能源局将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建设进展,依托政府充电监测服务平台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适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大功率充电应用城市与高速走廊,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