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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与东航租赁修订现有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协议
【中国东航与东航租赁修订现有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协议】7月7日下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在港交所公告,于2025年7月4日,公司(i)与东航租赁订立补充协议,并建议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飞机及发动机设定相关年度上限;(ii)重续以下协议,并拟设定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相关年度上限:(1)金融服务协议;(2)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及相关服务协议;(3)航食和机供品保障协议;(4)航空配套服务协议;(5)物业租赁及代建代管协议;(6)货运物流服务协议;(7)航空机载通信协议;(iii)与东航保理订立商业保理服务协议,并拟设定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相关年度上限;及(iv)拟设定独家经营协议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之年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