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公告:组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资委7月29日公告: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