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涉华碳酸钡作出反倾销初裁】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83.9%、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72.6%、其他合作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78.2%、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83.9%;印度生产商/出口商临时反倾销税为4.6%。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