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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跨境运输第二阶段分流转运今起实施
【深港跨境运输第二阶段分流转运今起实施】8月21日,深圳市口岸办公室发布公告,深港跨境运输第二阶段分流转运新规自2025年8月22日0时起正式实施。根据公告,自2025年8月22日0时起,运载特定货物的跨境货车限定经深圳湾口岸通关,禁止经皇岗口岸通关。运载特定货物车辆经深圳湾口岸的通行时间为9∶30—17∶00。公告明确,经东滨路、科苑南路等货车禁行道路进出深圳湾口岸的跨境货车,须依照深圳交警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在禁止通行道路上临时通行许可,通行时间以许可证注明的时间为准。同时,经深港陆路口岸通行的跨境货车运载的特定货物,须符合《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2022年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