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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 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被执行企业全力回血自救
【北京金融法院: 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被执行企业全力回血自救】北京金融法院执行局局长雷运龙9月14日在“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执行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做法”的提问时表示,执行中的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雷运龙表示,具体来看,精准筛选出适合运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的执行案件,根据案件特点、涉案企业行业特点匹配专家调解员共同开展工作,对矛盾纠纷“把脉问诊”;围绕暂时陷入困境但具有挽救价值的涉案企业生存发展的诉求,坚持“活封活扣”“物尽其用”,支持被执行企业使用查封的设备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通过行业专家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潜力和已保全财产对企业生存发展的价值等要素进行充分评估,提出双方可以接受、切实可行的专业性纠纷解决方案;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被执行企业全力回血自救,加速处置低增值资产展示诚信,促进双方修复、重塑信任信用关系;发挥专家调解员优势,积极引入投融资资源,积极盘活企业资产,推动被执行企业债务重整,让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得到喘息,回血再生。(中证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