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取得不超过3600万元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尖峰集团公告,近日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借款利率1.8%,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用途为专项用于回购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