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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国债业务公告2025年第153号
【财政部发布国债业务公告2025年第153号】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四期)第二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5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50亿元。 二、本次国债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6.4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16%。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从招标结束后至9月18日进行分销,从9月22日起与原发行部分75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三、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四期)相同,即起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票面利率为1.92%,按半年付息,每年1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7月15日支付利息,2045年7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国债业务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执行。